黄金团。
不准备说次子团,因为他们着实是一个人数非常小的佣兵团,都不应该成为部队,成为战术小队比较合适。
黄金团才是厄索斯佣兵界的高峰,不好说最高峰,因为无垢者从某种意义上,也算佣兵。
瑟曦王后在第七季总算是提到了在书中赫赫有名的黄金团。
装备齐全,2万战士,能征善战,良好的信誉,关键还有战象。
而且由于创始人和坦格利安家族的关系,要是对付龙妈这个正统后裔,他们应该非常开心。
不过很可惜,我们至今都无法知道他们在电视剧世界里的实际战斗力。
假设一下,毕竟次子团出来了嘛~而且野人也有猛犸嘛~
那就假设黄金团是每个人的战斗力都和次子团一样,2万人。
加上像野人猛犸一样的,装备齐全的战象。
以及像高庭或者狮子家一样的好装备,还和坦格利安正统后裔有私仇,钱给到位,信誉良好,战斗力更加可观。
谷地骑兵团。
谷地骑士们有多强,其实真不好说,因为他们出手次数太少了,而且都是类似重骑兵冲锋碾压式打击。
过瘾,但是不能分析出太多东西。
比如:指挥战术,装备情况,个人战斗力,军队纪律,大军团协调能力等等。
自由民野人联合部队。
为何叫他们联合部队呢,因为之前的野人王同志跟囧雪诺得瑟的时候说,他将几十个野人部落联合在一起,有各种氏族、部落、穴居人、食人族、巨人等。
凭良心讲,他们真的算不上“部队”。
整体上,就是野人聚合体,电视剧中为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的部下。
在电视剧里,提到野人,基本那都是指这位野人王麾下的人。
野人生活条件非常艰苦,长城以北几乎都是永久冻土,更别说永冬之地了,粮食、食物、甚至取暖的衣物都是极为有限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不仅要和其他部落斗,还要与恶劣的天气环境、寒冬中的野兽(比如北极熊、冰原狼)抗争,最重要的是更北地方的异鬼。
几十个世纪下来,这些人,尤其是能称为战士的成年人,个人武力值都比较高,不然没法活下去。
我们所见到的主要野人角色不多,但是不论是火吻耶哥蕊特还是托蒙德,战斗力都是出彩的。
野人的优点在于战士武力不俗,比较能吃苦耐劳; 在针对非自由民时,容易同仇敌忾,士气大增;拥有巨人和猛犸,对敌人震慑力十足,并且攻击力足够(比如砸城门)。
但同时,他们的缺点实在是太明显、太大了。
第一就是战士人数,以电视剧为准,假定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统一了能统一的全部野人,但行军路上,可以看到,野人士兵并不多(拿了武器的都算),大部分人口是普通人。
他们基本没有全职士兵,更多的是打仗抢劫的时候拿起武器就上,打完了回家该打猎打猎、该捕鱼捕鱼,耶哥蕊特和托蒙德应该算是他们的精英。
第二是武器装备,电视剧中野人基本上清一色的都是兽皮衣服,书中提及他们部分部落是有轻甲、皮甲和金属盾牌的。
由于自由民不事金属冶炼,因此金属武器稀少、破旧,盾牌多是木板拼接的,甚至马匹都不太多。
最后就是战术经验。
就像一开始说的,他们不算“部队”。
的确大部分野人战士在血性激昂时非常勇猛,但是他们平常就是普通的猎人、渔民,没有太多的正规训练(估计为了生计也没时间),
“作战”多为内部各部落之间的报复、打劫,以及时不时与守夜人的冲突。
没有特别明确的兵种分工,几乎都是步兵和弓箭手,没有太大的战争经历,遇到小剥皮那种使诈的,就跟着囧雪诺一起被围困了。
因此可以看到,当有比较正规的军团,比如小剥皮和史坦尼斯,冲击时,不论战术还是战力,野人这边都算是很差劲的。
然而武力再强大,也不如脑子玩人深得人心。
权游中有个人物,表面是反派,可实际上…也是个反派,但他的魅力征服了无数读者。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悲惨的人总会引来同情,他就是小指头,权游世界故事主线的幕后操盘手。
征服260年,有9个人在王冠之树下对天盟誓,结为异姓兄弟,发誓要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统治,把由七国贵族把持的权力重新洗牌。
他们当中,有被放逐的囚徒,有海盗,有雇佣兵,有商人,还有一只母夜叉,以及一位破落的贵族马里斯·黑火。
这就是一个低配的梁山好汉团体,但他们的野心可比那108人大,绝不满足于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创业初期就以占领整个维斯特洛大陆为目标。
对着沙滩上简易的维斯特洛地图,马里斯用一根树枝挥斥方遒:
高庭归你,北境归她,谷地和风息堡我自己留着······
消息传到君临,坦格利安王朝君臣在铁王座前笑得前俯后仰,一位王子轻蔑地说:
我看着9个王冠,最多值9个铜板。
九铜板王之战由此得名。
但后来发生的一切却出乎七国贵族们的预料,九铜板王得到了自由城邦下层民众和奴隶的支持,力量迅速发展壮大,并在石阶列岛和争议之地重创七国联军,击杀了联军主帅蒙德·拜拉席恩(劳勃国王的爷爷)。
在七国贵族势力的联合绞杀下,九铜板王最后还是失败了,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因击杀马里斯·黑火而一战成名,后来官至御林铁卫队长。
虽然如此,九铜板王之战还是沉重地打击了坦格利安王朝的统治,让龙家的财政长期入不敷出,地方军阀逐渐代替国王,成为历史的主角。
在维斯特洛的正史上,九铜板王一直是小丑一样的角色,但是,九铜板王就是坦格利安王朝的陈胜吴广,他们敢于挑战七国的贵族政治,勇气可嘉。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在九铜板王之战中,来自五指半岛的一位小领主,巴结上了河间地的大公爵霍斯特·徒利,并在战争结束之后,把自己的儿子培提尔·贝里席送到了奔流城,给徒利家做养子。
“小指头”这个外号,正是由徒利家的子弟所起,不仅侮辱培提尔本人,还连带侮辱了他的家族,比席恩·葛雷乔伊那个“臭佬”的蔑称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培提尔本人对此毫不在意,从此人们就都叫他小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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