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伊利里欧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三颗龙蛋,很可正是得自于瓦里斯的情报。
在成为“疯王”的情报总管后,瓦里斯更为深入地了解到坦格利安家族关于巨龙的秘辛,他将相关情况告知好友伊利里欧,委托他搜寻失落在自由贸易城邦(最大的可能仍在布拉佛斯)的龙蛋。
而伊利里欧不辱使命,成功将三枚龙蛋收入囊中。
但随着伊里斯二世一系列复活巨龙的尝试终告失败,瓦里斯和伊利里欧也放弃了对龙蛋不切实际的幻想。
最终这些曾经价值连城的龙蛋成了没有实用价值的奢侈品,只配作为新婚贺礼陪嫁给丹妮莉丝。
其实比起这些善弄权术的阴谋家,一开始喜欢上权游的人,内心多多少少带有一些骑士精神。
然而,在这个故事中,真正具有骑士精神的人没有几个。
从故事一开始,几乎没人喜欢詹姆·兰尼斯特。
首先,他是七大王国最富有的家族的长子,世界最大的金矿就埋在他们家脚底下。
按照一般观众心理,有钱人的孩子连心都是黑的。
其次,他私生活不检点,和有夫之妇通女干,而且这个通女干对象还是自己的孪生姐姐,整个国家的王后,甚至留下三个私生子。
单凭这乱伦一件事,他在道德上已经被判了死刑。
再有,他陪同国王到临冬城做客,却企图谋杀主人家的二儿子布兰,只是因为女干情被布兰偶然撞破。
在有史以来任何一个文明里,谋杀儿童都是最可怕的恶行。
最后,他还有一个比他显赫的兰尼斯特姓氏更响亮,也更广为人知的名字:弑君者。
他作为上一个王朝的御林铁卫,站在骑士荣誉的顶峰,却亲手杀死了曾经发誓要保护的国王。
从此抛弃他的不仅是整个王国,还有千百年流传至今的骑士精神。
像无数烂俗的网络小说一样,这人绝对是个大反派,最后一定会被带着光环的主角碎尸万段。
但是坏人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坏人,詹姆一直骄傲于自己的闪光点:显赫的家世,魁梧的身材,英俊的面庞,邪魅的微笑。
当然,作为一个骑士,他对自己精湛的剑术相当自豪。
虽然是公爵长子,詹姆却并非是不习刀枪的少爷。
他十五岁便入选御林铁卫,成为整个王国最强大的骑士之一,这在历史上绝无仅有。
而他的同僚们,也是冷兵器时代最顶尖的好手。多年以后,即便是训斥新来的御林铁卫,他依然掩饰不住曾经的自豪。
我接受‘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教导——他可以一边用右手撒尿,一边左手用剑砍翻你们五个废物。
一场五王之战,彻底改变了詹姆。
自从亲手杀了伊里斯二世,直到五王之战的前夕,他都用一张放浪讥讽的脸示人。
反正我是弑君者,早就丧失了一切作为骑士应该受到的尊重,那么我做的善事和恶事,对世人来说又有何分别?
我是他妈的弑君者,明白吗?我说自己有荣誉心,好比街上的妓女说自己多纯洁。
然而弑君之前,他也是落日余晖下在城堡里凭窗望远的少年。
他曾梦想着去周游世界历险,在比武场上以一当千,带着千军万马冲锋陷阵,成为诗人和歌手唱诵的传奇。
为此,他崇拜“拂晓神剑”亚瑟·戴恩”,崇拜“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崇拜”黑鱼“布林登·徒利,崇拜每一个伟大的骑士。
不过命运最爱嘲弄凡人的梦想。弑君者的蔑称,让他失去了骑士的荣誉。
五王之战的爆发,让他失去了骑士的武艺。詹姆的右手被敌人齐腕砍断,也砍掉了他最后一丝骄傲。
而我呢,那个曾经的少年……他,又在何时进了坟墓?穿上白袍时?割开伊里斯的喉咙时?
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了微笑骑士。
在布蕾妮护送他回家的途中,詹姆第一次袒露了弑君的真相。
当年战况紧急,官军兵败如山倒。国王伊里斯命人在首都埋下了“野火”,一种高能炸药。
国王想在叛军攻入城内的一刻,点燃野火和叛军同归于尽,顺便拉上首都的五十万无辜百姓陪葬。
就在国王下令点火的那一刻,身后的护卫詹姆一剑杀死了国王,保全了整座城市。
世人谈及此事,大多认为詹姆是个投机分子,眼看战局已定,想踩着国王尸体抬高自己的价码。
反正没人愿意相信,一个卖主求荣的弑君者,居然是一个拯救世界的英雄。
有一个经典的电车难题:假设你看到一辆刹车坏了的电车,即将撞上前方轨道上的五个人,而旁边备用轨道上只有一个人。
如果你什么都不做,这五个人会被撞死。
你手边有一个按钮,按下按钮车会驶入备用轨道,只撞死一个人,但你要为此承担道德和法律责任,你会牺牲这一个人的生命,而拯救另外五个人吗?
这种伦理悖论,本来是没有标准答案的。而在这个问题面前,詹姆用向国王挥出的一剑,作出了他的选择。
这世上虽有一个人为我从未付出的善意爱着我,却有很多很多人因我最大的恩惠而辱骂我,对此我早已习之为常。
换作是漫威英雄,这样的成就足够他们吹嘘一辈子,保证每天都有睡不完的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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