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瑟曦甚至在心里下了这样的结论:“在雷加身边,连她美丽的詹姆看起来也像个放牛娃。”
当然,雷加这辈子获得的爱——不论明恋暗恋——说是“车载斗量”犹嫌不足,说是“罄竹难书”也毫不为过。
女的就不必说了,狮鹫伯爵既是雷加的密友,也在内心深处暗恋着他。
尽管琼恩·克林顿没能在鸣钟之役中为雷加除掉劳勃,但在他的“银王子”死后,他隐姓埋名,远走海外,付出了自己的后半生全力栽培雷加的“遗孤”并助其重夺七国,有这样的好基友,夫复何求?
尽管“男人缘”、“女人缘”都好得不能再好,但身为王子,雷加却只能像老爹一样,接受一个长辈硬塞给他的新娘。
“一位体弱多病、黑眼睛、平胸脯的多恩公主”。
这桩婚事甚至都算不上政治婚姻,因为政治联姻至少有助于国家安定团结,而雷加的婚姻完全是伊里斯为了羞辱和惩戒那个跟自己恩怨交缠的男人而做出的疯狂之举!
这一点瑟曦做过很精辟的总结,“拒绝泰温公爵的女儿夺走泰温公爵的儿子,是伊里斯一生中最大的失误。”
前头算是铺垫材料,下面进行一点儿深入的探讨。
严格来说,雷加并不符合世家长子的标准模板。相比泰温、劳勃、布兰登、詹姆这些人,他显然过于安静、也过于内敛了。
很难想象这样一位光芒四射、睥睨众生的王子性格上居然如此缺乏侵略性。
再看看他的爱好——读书、音律,那个年代学习成绩和器乐特长可不是衡量贵族子弟优秀与否的标准。
相反,男孩子成天泡图书馆是会被人耻笑的,而临冬城的教头罗德利克爵士也说:
“身体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剑,反而拿个竖琴哼哼唱唱,实在太不像话。”
什么样的孩子爱读书呢?只有提利昂、山姆这样的!
他们没法在世俗评价体系中赢得尊重,只能一头扎进书堆向精神上的世外桃源寻求慰藉。
“他会时而带着竖琴回到那里(盛夏厅),不要御林铁卫的骑士跟随。他喜欢于星月之下睡在荒废的大厅,每次回来,都会写一首新歌。
当你听他弹奏那把银弦古竖琴,感叹黎明、眼泪和逝去的君王时,不禁会觉得他是在歌唱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
巴利斯坦爵士用寥寥数语为我们勾勒出了一个超尘拔俗、满怀自怜自伤的文艺男青年形象。
这就是雷加,拥有秒杀一切长子的天赋,却活得好像一个窝窝囊囊的次子。那么究竟是什么扭曲了雷加的性格?
单纯可爱的八卦斯坦把这种“不正常”归结为天性。
“他不若劳勃或詹姆·兰尼斯特这般喜欢金铁之声,只在必要时才动刀剑,并把那当成世界所赋予的任务。
他武艺出众,因为做每样事都出众,那是他的天性,但未能从打斗中获得喜乐。
人们说他钟爱竖琴远甚于长枪。”
但这就是唯一的原因么?
要知道,雷加在十六岁之前都是家里的独子,也是铁王座的唯一继承人。
如果说他的生命里也被什么人投下了阴影,那么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伊里斯十六岁上就得了雷加,父子俩的年龄差距甚至比雷加和小妹丹妮之间的差距还要小上八岁。
我们可以怀疑如此年轻的父亲可以给儿子什么样的爱,更不要说国王、王后冷淡的夫妻关系对孩子造成的影响,这两口子之间可是“连喜爱都谈不上”,生养雷加对他们而言更像是一桩必须及早完成的政治任务。
此外,还有另一道天然的裂痕横亘在父子俩之间,就是那个人尽皆知又都知之不详的预言。
总之,某种程度上,伊里斯更像是雷加的一位粗暴专断的“长兄”,他想必没有让儿子体会到太多的疼爱和宠溺,反而有意无意地压制了儿子个性的发展……
一个无法忽视的事实是,在长达十五年的时间里,国王夫妇都没能成功孕育或保住任何子女。
漫长的十五年里,越来越多的人都会认为“预言中的王子”应该在雷加而非伊里斯的后代中产生,就像丹妮在不朽之殿里看到的那幕幻象。
那人有哥哥的头发,却比哥哥高大,眼睛靛蓝,而非淡紫。
“就叫他伊耿,”他对大木床上正为新生婴儿哺乳的女人说。“对君王而言,这不是最好的名字吗?”
“你会为他写一首歌?”女人问。
“他已经有了一首歌,”男人答。“他就是预言中的王子,他的歌便是冰与火之歌。”
他边说边抬起头,视线与丹妮交汇,仿佛看到了门外的她。
“还有一个,”他说,她不知他是对她还是对床上的女人讲话,“龙有三个头。”他走到窗边座位,拿起一把竖琴,用手指轻轻拨弄银弦。
直到征服274年,一桩看似没有关联的悲剧打破了朝堂上脆弱的平静表象。
那一年的某天,一个“红通通、腿脚有点畸形的丑陋婴儿”诞生在凯岩城,也随之宣告了自己母亲的惨死。
这个婴儿的降生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系列灾难性的抉择和变故自此接踵而来。
乔安娜·兰尼斯特的香消玉殒正是国王与首相决裂的开始,这一对政治搭档的携手在过去十二年间为王国带来了和平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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